第十四章 姥姥,是万能的_腹黑小狼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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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姥姥,是万能的

  “我看周澍那孩子对你挺上心的,你咋就跟个榆木疙瘩似的呢。”

  唐姥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。

  “他玩性那么大,谁知道他能玩几年呢。”

  唐荞小声的嘀咕,她要费尽心思的阻挡周澍那妖孽的一切诱惑,她容易么她。这事说起来简单,做起来可难了,她的那个小心肝啊,就像坐云霄飞车似的。

  “他要是是玩,能玩这么久?”

  从周澍高中到现在。

  唐荞在心里翻了个白眼,再久周澍也只是个还没毕业的毛小子。他都大四了,还有两个月就要毕业了,唐荞还真是替他捏一把冷汗。想当初她毕业那会,可忙死了,成天不是跑各大招聘会,就是挠头撞墙的赶毕业论文。哪里会像周澍这样清闲,又是泡吧又是泡妞的。虽然这个妞是她本人,但她也坚决不同苟周澍这种不思进取的思想。虽然他现在自己已经开了一家设计公司,但是……年轻人应该从基层做起啊,他应该去搬砖头,应该去挖黑煤……这才是言情小说里的男主应该做的事啊,但显然,周澍只是小说里那个没有本事还不思进取的男配。

  “他要是玩,也不会挑你这样的玩。”

  唐姥姥见唐荞不为所动,干脆豁出去了。

  这……这还是她亲姥姥么?

  “姥姥,您可不能因为喜欢周澍就把我贬的一文不值啊。”

  哭啊,哪有被亲姥姥这么嫌弃的,这笔账,她绝对会算到周澍头上的。

  “你本来就一文不值,遇着个周澍这么好的,还不赶紧抓住。”

  唐荞汗颜,唐姥姥这思想,她一现代知识型女性都不及啊。她姥姥这思想,就是一飞奔的火箭,唐荞觉得自己就算是带上翅膀也追不上。

  “荞荞,你怨你爸妈吗?”

  唐姥姥思绪快的差点让唐荞跟不上,怎么这会又说到这事上了。而且唐姥姥这话问的,还真是让唐荞有些汗颜。

  “您跟姥爷还有舅舅对我这么好,我享受好日子都还来不及呢,哪里有时间去怨不好的日子。”

  唐荞这话说的一点不假,小的时候会觉得心里不平衡,但那种不平衡只是当下的一种情绪。就像你在某一个时刻特别想吃某一样食物,是一样的。等到你对这种食物想吃的欲忘淡了、散了,这种情绪也就渐渐没有了。她爸爸妈妈,就给唐婉好了,反正她有姥姥姥爷还有舅舅也是一样。

  其实相比之下,她比唐婉要好的多了。

  唐婉虽然在爸爸妈妈身边长大,也尽得爸爸妈妈的宠爱,但是与失去的相比,唐荞得到的东西显然要比唐婉多。

  姥姥姥爷因为唐荞,对唐婉的态度一直不亲不热,哪怕唐婉一年只到S市几次。

  而且,H市的唐家住的是商品房,一个小区好几栋,一栋好几十层的那种,唐荞家住十二层,复式楼,阳台花园什么都有,但最重要的一点是,没有邻居。唐荞七岁以前过的也是那种日子,没有玩伴,一天到晚只能跟故事书、动画片相伴。

  反而是到了S市之后,唐荞才更加的如鱼得水,院里孩子多,唐姥姥家也什么都有,钢琴、小提琴……虽然唐荞这二百五的脑袋学什么都桨糊。但只要唐荞说想学,唐舅舅立马二话不说,买!甭管多少钱,就算是七岁以前的唐荞,她爸爸妈妈都不带这么惯着她的。就连周渝这官二代,那都是相当羡慕唐荞这种,如欢快的撒腿子羊的生活。而且,每次只要一能欺负一下虞舟,能在周澍面前得瑟一下,唐荞总会感到很快乐。

  “你能这么想,姥姥心里就高兴。当初你妈怀唐婉的时候,是我让你妈把你送姥姥这来的。”唐姥姥当年心疼女儿,家里没个人照顾就算了,怀着身孕还要带唐荞这个皮鬼,所以唐姥姥才提议把唐荞送过来给她带。唉……谁会想到后面的事是这样发展的。

  这些年她没少给唐妈妈脸色看,就连唐婉她也没什么好脸色,就因为她觉得对不起唐荞,感觉是她害唐荞没了爸妈的疼爱般。好在唐荞这性子好,跟唐婉相反,唐婉要的东西,要么不要,要么就要要到,而且只要唐荞有什么,她总想着要。钢琴、小提琴、还有把唐荞生日时唐舅舅送的琵琶,这些唐婉同样也有,每回唐婉一来S市,回去总要添件大件。估计也正是这个原因,唐爸唐妈也不怎么让唐婉到S市来。而唐荞则相反,她没什么耐力,得不到的东西要不到也就算了,不会太执着,唯一一次不依不挠,还是那次上医院的事。

  “姥姥,我真的没有什么怪不怪,你看我现在的日子过的多自在,比唐婉好多了吧。”幸福啊,总是在比较之中才会比较明显。

  上次唐婉还因为学习压力大离家出走呢,当然,出家的目的地是唐姥姥家,唐荞深深的怀疑,唐婉根本就是在找借口。当然,是找借口来跟她掐多一些,还是找借口来给周澍暗送秋波多一些,她就不清楚了。不过,她第二天就打电话回H市,来把唐婉给接回去了,这里是她的净土,怎能让唐婉在她的土地上得瑟呢,她要将唐婉才萌芽的得瑟扼杀于摇篮中,以免事态发展严重。

  虽然她现在不住院里了,但那也不能让唐婉过来瞎得瑟。

  唐荞现在在市中心一家贸易公司上班,算是一个朝九晚五的小白领。周澍买的房子就在唐荞上班的附近,所以这才是她为什么会跟周澍住在一块的主因。她不就想占个小便宜,既不用付房租,还不用大老远的跑回院里吗。

  至于周澍为什么会把房子买在市中心,而且还是离她上班那么近的地方,要知道,那地方,可是寸土寸金。唐荞在思考了许久之后得出结论:他有钱,他乐意,有钱难买他高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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