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40 章 约定_娇软小画眉[古穿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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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0 章 约定

  [欧巴]

  一觉醒来九点半,有些晚了时间。

  里头庆功宴已经开始半个小时有余,气氛正好。

  沈音之推开门,刚露个脑袋瓜儿,便被许多人眼尖逮住。七嘴八舌竞相调侃‘我们冠军来了’、‘冠军迟到必须请客,还有‘罚三杯酒’之类的说法。

  左手边则是决赛圈选手自成一桌,相处到现在感情还算可以。纷纷招手:“沈音之,这里有位,你来这——”

  一个末尾的坐字尚未出口。

  沈音之走进来。

  后面还有个沈琛。

  选手们瞬间收回手手,秒变哑巴。

  犹如老鼠碰到老虎般的战战兢兢,巴不得钻进桌子底下抱团取暖,哪里还有胆子同沈音之打招呼?

  关键时候多亏制片人有眼力见儿,笑如菊花灿烂,高声招呼:“没想到沈先生会来,真是太荣幸了!来来来,这儿还有两个位子,不嫌弃的话坐这!”

  整个包厅就四桌。

  两桌选手,一桌工作人员,一桌多是投资商制片人以及导演导师,可以称之为:全场爸爸桌。

  沈琛自然而然坐去爸爸桌,成为爸爸中的爸爸,礼貌拒绝敬酒。因而连带着沈音之稀里糊涂晋升为,爸爸中的小爸爸,受到四面八方热情敬酒。

  “这是什么酒?”

  她摇晃着酒杯,兴致勃勃的问。

  大家说是青岛啤酒。除此之外还有白酒,红酒,韩国的鸡尾酒、清酒,问她要哪个。

  小傻子张口就来:“都要,除了葡萄酒。”

  口气大得惊人,毕竟她爱酒。

  沈音之偏爱葡萄酒好多年,而且非好不要,专门盯着沈先生酒柜里头的好酒。成天有事没事尝点滋味,完事儿到头呼呼大睡,酒量逐渐越练越厉害。

  今天意外遇上新的酒种,可新鲜。

  左来一杯黄澄澄的啤酒,右来一杯透明清酒加雪碧,有点儿甜。再试试怪怪的鸡尾酒,回头又是一大口白酒咕噜噜下肚子,火烧火燎着小声嘀咕:“好辣。”

  身旁沈琛眼也不抬地说:“够了。”

  她不听,不肯够。

  舔舔嘴巴还想宠幸啤酒,举杯离桌不到三厘米,冷不丁被两根手指压住杯沿。

  “干什么?”

  沈音之不明所以的侧头,跌进沈琛的眼里。

  他生生将杯子一点点摁回到桌上,以缓慢但不容置疑力道和速度,又重复说一次,“够了。”

  这回声音低沉。

  危机警报自动启动。

  沈音之张了张嘴,一个小小的嗝儿先从嘴巴里冒出来。

  而且一开始就收不住。

  活像二狗子躲在男厕所哭得稀里哗啦,她的嗓子眼里仿佛堵着几十个嗝。排队接二连的地登场,以至于一桌子哈哈大笑,借机结束敬酒的事儿。

  被笑了,沈音之还搞不清原理,很奇怪的问:“为什么我打这么多嗝?以前不会的,是不是又生病了?”

  沈先生轻扯嘴角。

  边拍背顺气儿,边回答:谁让你喝那么快。”

  她听出点儿幸灾乐祸的意思,大为皱眉。

  “你是不是在笑我?”

  “没有。”

  “那你不要笑、嗝。”

  这个嗝儿出来,沈琛有些似笑非笑了。

  事实证明这个世界上不光正常人要面子,小傻子也晓得面子,觉察到自己正在丢人出糗。

  大家都有笑,那么多人她管不着。偏就抓着沈琛不准笑,一个劲儿的哼哼:“你别笑,不准笑,都怪你没有告诉我慢慢喝的,再笑我就不理你。”

  这就威胁上了?

  她不让笑,他偏要笑。

  两人自成一股幼稚画风地斗了足足十多分钟,反正酒是不喝了。沈音之四周看看,随手拉住一个人问:“苏井里没有来吗?”

  “来了,又走了。”

  “那林朝雾呢?”

  “也走了。”

  那人说:“她头疼,你来之前刚走没多久。”

  沈音之哦,说声谢谢。

  沈琛在和别人谈话,男人很烦的,动不动就能谈起生意。

  她无所事事的坐着,手痒地将自个儿杯里的酒倒到他的杯子里,又伸手夹菜。一次贪心好几块,然而都不好吃,想也不想再往他碗里丢。

  反正他爱干净,外面的碗筷只放着不碰的嘛。

  一桌十多个菜,没几分钟尝个遍,沈音之放下筷子,拉了拉沈琛的袖子,“这里的肉不好,根本比不上刘阿姨做的肉。”

  他偏头问:“回家?”

  家这个字可真好听。

  沈音之下意识点头,回过神来又摇头,叹气。

  “我走不了,因为我太讨人喜欢了。刚才好几个老师说,待会儿要趁你不在,偷偷找我喝几杯酒呢。”

  沈琛慢悠悠地抬眼:“嗯?”

  哎呀,不小心说漏嘴。

  她飞快倒戈,“可是我决定,我们还是走吧。”

  “偷偷的走。”

  超小声说:“我假装上厕所,过五分钟你来,然后我们神不知鬼不觉的私奔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又从哪学来的词?

  私奔可不是这样用的,并没有必要。

  他来不及说话,小孩已然拔腿就跑,活像背后有鬼在追。

  算了。

  沈琛静坐五分钟,准时起身往走廊尽头走。

  男女厕所门外空荡无人,他正要打电话,身后安全通道的门吱呀一声打开。

  “这里!”

  一只手捏住他的衣角,转身是她月牙似的笑眼。

  圆圆饱饱的,顾盼生辉。

  “进来呀。”

  沈音之神秘兮兮地躲在后头,仿佛见不得人、见不得光的小精怪。

  凝望她背后漆黑一片的楼道,沈琛忽然开口说:“这不叫私奔。”

  她好奇:“那叫什么?”

  他似乎笑了笑,想半秒钟,薄削唇角里缓缓吐出两个字:“偷情……?”

  !!

  学到了!!

  沈音之立刻拉开门,煞有介事地催促:“那你快点进来,我们偷情!”

  “沈音之?”

  “你们看到沈音之没有,她不在厕所里?”

  沈琛前脚应邀入门,后脚外头传来刘诗找人的声音。

  “糟糕了,老师来抢我了!”

  小傻子一个激灵抓住他的手腕,就是跑。

  在昏暗的楼道里跑。

  许是年久失修的缘故,头顶的感应灯好好坏坏。

  常常这层楼灯光灿烂,那层楼装死不动。再下层楼,暖黄色的光闪闪烁烁,倒不如窗外光影来去,夜风徐徐而来,吹散两道呼吸,恍惚间如藤蔓般交织在一起,再也难以区分开你我。

  三层楼很短。

  不过稳重端庄的沈老板这辈子,还没这么带劲儿的跑过楼梯。

  活像被人捉奸似的,沈音之健步如飞,一直冲出饭店门外台阶刹不住脚,整个人往外栽。

  好在他反应迅速,五根手指搭在腰侧,揽住,一把捞了回来。

  “偷情成功!”

  她呼哧呼哧喘着气,高高兴兴给自己鼓掌。

  声音挺大,引来一干路人猎奇的目光。

  车不知停在哪里,沈琛摸出手机,沈音之转头过来瞅瞅:“你要打电话?”

  他嗯一声:“打给周笙。”

  “让周笙也来偷情?”

  这一声石破天惊,过路人猛然投来惊悚的目光。

  “……”

  小孩脑回路太过清奇,沈琛一时没接上话。

  又看她严肃板起脸,不知哪儿来的同情心,一本正经道:“不要打给他了,今天还是我们两个人偷情吧。因为他很累的,你天天找他,我上次都看到他在车里睡着了。再累下去他会生病的,所以——”

  眼看着路人视线越来越诡异,沈琛终于伸手捂住她的嘴,口头答应道:“好,不叫他。”

  沈音之半信半疑,声音含含糊糊,“真的?”

  “真的。”

  他眉目一弯,非常温柔地说:“没有周笙,就我们两个慢慢偷情。”

  “只要待会儿你别哭、别后悔就好。”

  ?

  一个路人张大嘴巴,一个路人不小心被路边石头绊倒。不约而同的怒骂一声:操。

  当今男人脸长这么帅,私下玩那么猛的吗?

  禽兽!

  沈音之的本意是,给劳苦人民周笙,贴心放个假。

  以及频繁出镜的小车车,也该放假。

  而沈琛的意思是:

  如你所愿,我们自力更生走回去。

  但凡对沈音之有些了解,没人不知道她那天生的懒散劲儿。

  成天像块不长骨头的软泥巴,能躺绝不坐,能坐绝不站。稍微碰到熟人,便化身成爬山虎菟丝花类的生物,缠着你爬呀爬,一骨碌手脚全身都紧紧粘到你身上,打死都不肯下去。

  所以沈琛猜她走不了多远,必定要闹。

  事实也果真如此。

  妙鲜阁离蝴蝶湾大约一个小时的步程,沈音之没走上十分钟就喊累。

  瞧见街上别的男女一对儿,女生的包包都背在男生肩上、拎在男生手里。她有样学样,赶紧摸自个儿的口袋,把手机、小卡包、几个硬币几块糖全部塞到沈琛那里去。

  还额外强调:“我只是放在你那里一下下,但还是我的东西,你不可以偷拿。”

  ……啧。

  沈琛发现了。

  这小孩的世界很是泾渭分明,结合之前一系列事件来看。她的原则如下:

  你的是我的。

  我的还是我的。

  简单明了,不讲道理。

  而且仅仅冲着他来,永远理直气壮地伸手要东西。

  换了周笙、苏井里,好像就收敛很多。

  为什么?

  只对他提条件,初见就敢找他告状,而后要求他来看她,大胆翻阳台偷红酒。

  她本不该有做这些事的底气。

  除非她本来就知道他会答应。

  梦。

  似是而非的梦铺列在眼前。

  身边小孩喊着累,倏忽要摘下围巾。

  思路就此被打断,沈琛眼疾手快地拦住她。

  “再帮我拿个围巾嘛。”她理所应当地撒娇:“我好累的,少掉围巾,就少掉一点累。”

  “不行。”

  好歹变成公众人物,方才还在口出狂言三人偷情,不小心被有心人编排的话,谁知道会闹出多少污言秽语?

  沈琛不但不接围巾,反而拉了拉,挡住她大半张脸。

  只露出一双灵灵的猫儿眼、会说话似的。哀怨瞅着他,眼黑眼白都写着:你小气你小气,不就是围巾,都不肯帮我拿,你全世界最最最小气。

  瞧瞧。

  粉丝口中所谓的呆傻萌、乖宝贝儿。

  实际上大大小小的脾气全留给他。

  “我不想理你了。”

  她没由来地说出这种话,口气是开玩笑的。

  就像小孩子任性,不在乎言语的后果。

  开口闭口我不喜欢你,我讨厌你。

  这种话对她来说是很容易的,尤其经过上回。小傻子隐约意识到不理人,是对付沈先生的好招数,光今天晚上就半真半假说了两回。

  沈琛反应不大,继续不为所动地调整围巾。

  只是表情淡掉很多,语气清冷地说:“人做事必须付出代价。你非要唱歌,被很多人喜欢,自然被很多人讨厌。以后出门只能这样,除非你不唱歌。”

  说完,松下手,越过她往前走。

  他把她甩在身后,这一幕好像很久以前有过。

  那时候她非常不服气,凭什么男人高高在上,凭什么他能把她远远丢在后头?

  所以她老大不高兴地追上去,发现平阶仍需要仰望他,就再往上走楼梯,试图反甩他在身后。

  那是种博弈的心态。

  谁都不服输。

  他们之前差不多就是这样的。

  永远在比谁的秘密更多,谁的表演更滴水不露。尽管白天亲亲热热牵手拥抱,夜里她往往翻身背对着他,盘算钱财家当有多少。他也是,能够半夜起来掐她脖子。

  那时他们是亲人,是敌人。

  是交易,是利益,又是动荡社会里彼此的依靠。

  现在沈音之站在原地,望着他背影越走越远,感觉不太一样了。

  不是不服气。

  竟然有些难过懊恼。

  因为这辈子的沈先生不同,从他主动低头就开始不同。她傻归傻,道理听得懂。

  再说这个世界上愿意给傻子讲道理的人太少太少,她只有他,可万万不能丢呀。

  小傻子想通这个,快快地跑上去。

  破天荒不敢说话,十根手指掰扯来去,小心翼翼去碰碰他的手指。

  又勾一勾。

  暖的指尖碰到冰的指尖,说不清谁在融化。

  像奶油一样甜甜软软地化。

  “对不起。“

  沈音之从没有这么认真认错过,句末没有语气词。

  顿了顿,又小小声地说:“不理你是骗你的,我肯定天天都理你。以后不说这个,你别生气好不好?”

  她用右手把围巾再拉高,整张脸都挡住了,像个蒙面超人,怪腔怪调地跑他眼前晃,“全部遮住,这样谁都猜不到我是谁。”

  沈琛任她拉着,看两眼,不作声。

  “不要生气嘛。”

  “我就是太累了,脚疼,头晕。我们能不能把周笙叫回来,这次的假存起来,下次再给他放两个假?”

  沈音之歪着脑袋,边叽叽咕咕边瞄他脸色。

  她知道什么?

  她最好就好在古灵精怪。

  然而坏也坏在不谙世事。

  同她生气是没意义的,沈琛淡淡道:“周笙已经回家了。”

  “回家了呀……”

  沈音之傻乎乎地复述着,好像不知道接下去该说什么。

  她扯扯围巾,揪揪自个儿的耳朵,忽而放开手,哒哒哒往前跑出一大段,停下来,双手握成拳头锤锤膝盖。

  等他走过来,她凑过来牵手走一小段。

  又累了。

  便又鼓足干劲往前冲刺几十米,停下来,揉揉捏捏硬邦邦的小腿肚。小眼神等着他慢慢朝她走来。

  如此反复自娱自乐七八次,终于真的没力气。

  她蹲下来,有气无力地说:“我有点走不动,我们可不可以休息十分钟?”

  话落改口:“不然五分钟,可不可以?”

  沈琛低头看她,小小的一团。

  明明闹起来让人招架不住,麻烦多多。

  不知怎的乖起来又过分乖,你会宁愿宠着她,让她肆无忌惮的发脾气、撒娇,去做天底下最不乖的小孩。

  也许他在梦里也这样想。

  也许她就是这样被宠坏的。

  沈琛缓缓伸出手,手心朝上,纹路很浅。

  “不生气了吗?”沈音之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,顾盼生辉,仿佛倒映着繁星点点。

  不过手没搭上去。

  “可是我现在走不动。昨天一整天都踩着高跟鞋排练,两只脚后面长好几个水泡,疼的,这个没骗你。”

  她委屈巴巴地竖起手指头,“就休息两分钟?”

  “起来。”

  他神色不改,声音落下来,非常清晰的一句。

  “我背你。”

  沈音之睁大眼睛。

  “背我??”

  好事来得好突然哦!

  小傻子简直难以置信,巴眨巴眨纤长的眼睫,不经意瞧见他背后有对小情侣走过。女孩子手里拿着一束花,被男朋友揉着头,羞赧而欣喜的笑容漂亮得如同一幅画。

  她挪不开眼。

  纯粹深度颜控的本能沦陷。

  不料沈琛回头看两秒,误以为她老毛病又犯,瞧见别人的好东西都想要。

  便收了收手指,指尖微微掠过她的发梢,生疏地揉了揉。漫不经心道:“别看了,给你买。”

  语气里刻意的淡漠消亡。

  余下尽是平静的宠溺。

  他不生气的。

  小孩知道这个,握住手一跃而起,笑嘻嘻往他身上爬。

  路边的花店小小温馨,花种琳琅满目。

  不过小傻子俗得很,俗得光明正大。

  什么薰衣草满天星木棉花,通通不要。她就是喜欢庸俗烂大街的玫瑰花,爱它鲜艳欲滴,爱它妩媚带刺。

  她如猴子挂在沈琛背上,偷懒不想爬上爬下,就喊着沈琛低头,自己神气地伸手去指指点点。

  这朵,那朵:还有边上的朵。

  挑满九朵包成小小一束,付钱到手。

  沈音之左手握住花束摇来摆去瞎炫耀,右手则是松松散散搂着沈琛的脖子,开心得不得了。

  一开心就喜欢哼歌,哼二十分钟才将将停下,乖乖靠着他,没头没尾蹦出三个字,“对不起。”

  “嗯?”

  “……我没有聪明。”

  “我知道,我的脑子被以前发烧坏掉了。”

  傻子知道自己傻吗?

  最初她是不知道的。

  直到人贩子们精神奕奕拖她出去卖,有人前来买童养媳,仔细问了几个问题后。连连摇头,“好看不顶用啊,这是个傻子,不认识字又不会算数,话都说不清楚。”

  “傻子啊?还卖那么贵!”

  大伙儿一哄而散,人贩子们脸色难看。

  后来好多人因为这个砍价。

  人贩子们不肯贱卖,急得嘴上燎泡,终于私下拿起鞭子一顿抽。恨恨地说,三天之内再卖不出去,就让她做下个阿香,尸沉大海喂鱼得了。

  然后沈音之就知道了,她是傻子。

  “我讲话不好的,我不会像你们那样讲话。”

  稍作停顿,她低声,有些茫然,“我有在学你们说话,很认真很难学的。可是呢,好像别人一听我说话就知道我很傻。有的时候好像又说不对,就会惹别人生气。”

  “就像刚才那样。”

  并没有‘爱花就让它完好生长’的概念,沈音之闲不住手,掰扯花瓣没多久,干脆折下一朵含苞欲放的玫瑰花。

  白嫩的手指扎出一个小洞,溢出血。

  她全然不在意,双手扒拉扒拉沈琛的头发,艳艳的花骨朵往漆黑的头发里别,十分好看。

  伟大的作品完成,语气转成轻快。

  一声:“谢谢你。”

  依旧没头没尾。

  沈琛走得稳而慢,随口问:“谢什么?”

  “很多呀。”

  “你给我卡,给我买东西,做金主爸爸让她们不敢讨厌我。我都知道的嘛,只是头太晕了才说不好话的。”

  她不知道酒混着喝才容易头晕喝醉,就正义凛然地指责:“那个餐厅酒不好。肯定啤酒太不好了,又打嗝,又害我说错话,所以还是你的葡萄酒最好。”

  推卸责任哪家强?

  南江街头沈音之。

  沈琛似笑,意味深长,“上次你还说生病不好。”

  “本来就是它们不好!”

  “我不生病,不喝酒的时候还是很好的。”

  沈音之一脸自信,偏头问他:“是不是?”

  早知道她歪理多,伶牙俐齿。

  沈琛不再多说,一手推回她的脑袋免得重心偏倒。口上退一步:“既然知道酒不好,以后就别喝酒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这可不行。

  爱酒达人绝不肯戒酒,一个机灵,“不是酒都不好,只啤酒不好而已。所以你不在的时候我不喝啤酒,只喝红酒。你在的时候我就可以什么都喝。”

  完美的说法。

  为了不被拒绝,她又赶紧扯开话题,“这个说完了。那除了这个。除了不能爬窗户、不能拿红酒、不能玩游戏叫哥哥……”

  掰手指头数数,条条框框真不少。

  沈音之问:“还有什么?还有什么不能的?”

  沈琛:“我说你就听?”

  “说不定听,你说说。”

  还能有什么规矩?

  沈琛居然正儿八经想了想,然后正儿八经提:“多盖被子,扫睡觉。多吃青菜,少挑食,你变胖了。”

  ?!

  震惊!

  “我没胖!你不要乱说!”

  哼哼歪歪地反驳,做样子收紧手,勒他脖子。

  袖子因为动作而褶皱缩起,一条银色手链十分显眼。沈音之盯着看好几秒,陡然停下动作,态度一变。

  “好吧,青菜就青菜。你说完了轮到我,我想先问一个问题。”

  “什么?”

  “除了我,你在外面还有没有别的小情人?”

  沈琛不禁挑眉:“谁说你是小情人?”

  沈音之不假思索:“大家都说啊。”

  来了,道听途说胡来一通。

  难怪天天乱用词,人家可不觉得你傻么。

  他好整以暇:“你知不知道,小情人是什么的?”

  她迅速抢答:“哄你高兴啊。”

  不算错误答案,不过。

  “现在谁背着谁?”

  沈琛偏头,炙热的呼吸落在脸侧,声音低低:“确定是你哄我高兴,而不是我在哄你高兴?”

  ——就算手是冰的,原来呼吸还是热的呢。

  莫名其妙产生这样的想法,沈音之耍赖皮:“我有在哄你高兴,我这么可爱。你不是看到我就高兴了吗?因为高兴才背我,所以我高兴,你更高兴。那我们都高兴,不能算你哄我高兴。”

  一串你我高兴,足以绕晕人。

  奈何沈先生是做老板做生意的人,逻辑清晰。非常好脾气地反问一句:“说这种话,你的良心不会痛么?”

  好时髦的话。

  根本不像他会说的话嘛。

  小傻子稀里糊涂笑成一团,咯咯的笑。

  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,额头抵着他的颈窝。一边觉得自己醉掉了,一边绕回最初的问题,“你还没有说呢,那到底有没有别的小情人?”

  静几秒。

  她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。

  直到沈琛慢悠悠说出没有两个字,她才后知后觉,她其实是个坏透了的傻子。

  “那你不要有了。”

  沈音之两只手都环上来了,像动物紧紧护住自个儿的所有物,严肃道:“没有人比我好看。就算跟我差不多好看,也没我会唱歌、撒娇,哄你高兴。所以你不能再养别的女孩子,只能给我卡,钱都给我花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非常怀疑最后那句话,才是整段话的重点。

  沈琛有一茬、没一茬地看向前方无尽的路,看了看脚下两个重叠的影子,只说:“那要看你乖不乖。”

  他没问为什么。

  没什么好问的。

  沈琛活了二十九年,都搞不清楚当下自己在想什么。

  区区一个沈音之,就更闹不明白,自己这话背后究竟藏着何样心思了。

  他们都不觉得是爱情。

  至少暂时不是。

  都觉得离爱还有段巨大的距离,但又比普通人的爱或不爱,来得更厚重复杂些。

  不准备多想。

  沈音之独自嘀咕:“我很乖的呀,什么时候不乖了?你不要对别人好。你对我好,我对你也好,这样我们都好,就是非常非常好……”

  路边灯光莹莹,天上星星很多。

  遥遥望见深夜里伫立的别墅,听到海浪拍打着岸。

  奇怪。

  这个刹那竟然觉得它不那么笼子,不那么危险了。

  怎么回事?

  小傻子困惑地想会儿,想着想着想岔开。不自觉盯着沈琛的侧脸发呆,心血来潮地凑上去吧唧一下。

  “说好啦。”

  “你对我好,我对你也好,赖皮是小狗。”

  附在他耳边说完,她蹦下来。

  逆着海风往前跑,蓬软的头发在后面飞扬。像一块浓黑的流动的丝绒布。

  沈音之一路不带停歇地跑到家门口,手指头往智能锁上有一摁。

  门打开,里头安静没人,家具沉默。

  犹如一头张大嘴巴的怪兽,想吞人。

  “……”

  刘阿姨不在。

  她要收回前头的话,不喜欢这个空房子。

  沈琛可不跑。

  一步一步走得稳稳踏实,兜里硬币相撞叮当响。

  还没走到别墅前,就见某个偷袭完就跑的小孩,从双手托腮坐在门边发呆,到兴高采烈站起来挥手手。

  再走近些,她表情变凝重。

  “怎么不进去。”他问。

  “你今天不要走了。”

  她牛头不对马嘴地说:“我们一起睡觉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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