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64 章 哈巴狗_娇软小画眉[古穿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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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4 章 哈巴狗

  [欧巴]

  到底还是看了烟花的。

  屋外有冬天,秋千,披肩,身旁是冬眠的海,生出模糊的雾。

  烟花徐徐盛开在夜空之中,留下如流星般短暂的绚烂光景。

  “喜欢么?

  沈琛问话,良久没有得到回答。

  因为沈音之仍然沉浸在震惊情绪里,正在严肃而专注地想事情。

  她在想——

  ‘爱’这个玩意儿。

  传闻爱是个说不清道不明,看不见,摸不到,又嗅不出味儿的东西。

  有的时候它很厉害,能治病,赚钱,创造奇迹,天底下几乎没有做不到的事;

  有的时候它又很糟糕。

  害你自卑,嫉妒,贪婪,多疑,颓废,绝望,足以彻底摧毁往后的人生。

  无论如何。

  贵不能卖,贱不能买,爱不讲情面,没有道理。

  沈音之并没有亲生经历。

  不过生长在百香门内,今天阿娇为爱赎身,明天玲玲为爱被赎身,后天还有个玉儿为了爱,不断推拒富家少爷赎她离开的大好机会。

  她看了不少,机灵的得出一个结论:

  做歌女是不得有爱的。

  有了爱才做歌女,你注定永世不得翻身;

  做了歌女才讲爱,你是脏的、旧的妄想,是天堂有路不肯走,地狱无门非要闯的二愣子。

  毕竟。

  歌女是戏子的摩登化,□□的台面化,文明化,骨子里还得会演,要妓,又保持点儿良家女子的做作。

  没人愿意真正爱歌女,你必须想方设法离开这个行当,才有自尊谈情说爱,有资格谈婚论嫁。

  可哪有那么容易说来就来,说走就走呢?

  只得效仿那哪吒割肉还母,剔骨还父——你且登台去,在艳艳的灯光下生生剥开皮,抽去筋,鲜血淋漓红肉翻出来,犹如杜鹃啼血般唱上最后一支歌。

  他们要笑你就笑,他们要哭你就哭。甭管男人要你扭腰摆臀搔首弄姿,还是女人要你磕头下跪迫切从良。反正你得乞求金主旧客谅解你,恳求尖嘴利牙的长舌妇大发慈悲放过你。再竭尽全力捞上最后一笔天文数字,献给悉心栽培你的红姨。

  如此这般仍然大难不死,你成了,你满心欢喜奔赴爱情。

  然而要不了三五年,你还得回来。

  真的。

  有多少人飞蛾扑火为爱放弃所有,就有多少人付出代价为爱遍体鳞伤。

  红尘女子十之八II九离不了红尘,兜兜转转还得回来,腆着脸哀求给个机会重操旧业。

  “所以说。”

  红姨常常翘着兰花指,唇边抵着烟枪,吞云吐雾道:“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鸡窝,飞上枝头变凤凰那是痴人说梦编故事,还不如在红姨我手下好好赚钱。好歹赚着的钱全放在你自个儿的口袋里,永远不会背着你跑去别人口袋里,是不是这个理儿?”

  敲打意味十足。

  沈音之推开雕花窗户听到的便是这些话。

  那年她不足十四岁,被锁在小房间里不得外出,除了吃饭睡觉和唱歌,天天学得便是如何讨男人欢喜,又如何不因男人的欢喜而欢喜。

  “你得使男人爱你。”红姨耳提面命:“他爱你才牵挂你,爱你才给你金银珠宝,但你不能爱他。”

  “因为男人就爱他爱不着的女人,你爱了他,他就变心不再爱你。”

  “你不爱他,他永远念想着你,你永远都输不了,知道么?”

  沈音之通常满不在乎地点下脑袋,瞧着红姨出门便转头敲墙壁,喊:“姐姐!”

  她不能外出,不过左边住着高傲妖娆的玫瑰小姐,右边住着温柔小意的百合小姐。

  两位皆是小有名气的歌女,房间墙壁隔音不大好,大家伙儿平时没事儿聊两句,常常嫌红姨招式俗套,话语里头百般挑刺。

  这回她们破天荒地没有异议,问左问右都说:“听红姨的,不爱男人,你永远输不了。”

  可是她们自己没有听话,她们输了。

  一个输给正儿八经的世家才子,一个输给喊打喊杀鲁莽率直的猪肉铺老板。

  玫瑰被赎身。

  才子起初痴迷她率真的做派,艳丽的风情,惹人怜惜的身份,动不动为她作诗作文章;

  后头厌烦了她泼辣的举止,粗俗的谈吐,不够端庄的妖精皮囊以及遭人非议的身份,便转头另娶她人。

  留个玫瑰在深宅大院里,被婆婆,被七大姑八大姨,被乱七八糟的规矩为难得寸步难行。

  她像个下人被呼来唤去,不小心摔了台阶,肚子里无人知晓的三月大女儿没了,婆家居然完全没反应。

  “左右不是儿子。”小姑子说。

  “好歹是个女儿啊。”才子尚未为人父,倒有几分不舍。

  “不打紧,不打紧。”婆婆半眯着眼,掂量颗颗小佛珠说:“要生了个像她这样妖模妖样的女儿,扔还来不及。”

  “是这个理。”

  同样出身低微的弟妹,顺势恭维道:“我看是娘这几年吃斋念佛,感动了菩萨,菩萨保佑我们家少了个祸害呢。”

  “就你会说话。”

  女人们淡然说笑,才子的不舍逐渐消散,喃喃了声:“也好,免得我再遭人耻笑。”便扬长而去。

  玫瑰病好之后大闹了一场。

  能摔的摔,能伤的伤,一脚踹了人家的佛龛,指着吓破胆子的小老婆冷笑:“就你这装模作样恶心人的死老太婆,明面吃斋念佛做善事,翻过面来处处为难我,害我落胎还有脸说我咬。我呸,姑奶奶要是菩萨,嫌你还来不及,明个儿就降道雷把你给劈了!”

  她嘴巴狠,没过两天才子家还真被雷劈了。

  伤亡不大,人家找关系把她关进警察局,折磨大半个月,红姨才悠哉悠哉来捞人,逼着玫瑰签下新的一份苛刻卖身契。

  而百合。

  她是自个儿倾家荡产赎的身,过得了穷日子,挨得住妯娌嫌恶,前后剩下儿女一双。

  这样看来还不错。

  奈何世间对自以为的罪人作指责,通常要株连全家祸及九族。

  她的儿女生得不错,伶俐,小小年纪懂得分担家事,似乎不足以抵去‘生母做过歌女’的龌龊,更抹不掉‘身世不明’的肮脏猜测。

  他们自小没有玩伴,饱受非议,明明到了年岁,凑足了钱,却被学堂几次三番拒之门外。

  ——因为其他家孩子的父母,不愿意接纳这样的一位‘同学’。

  百合素来能屈能伸,回头亲手做好糕点,精心包装,家家上门拜访孩子们的父母,希望得到他们的包容。

  不知其中发生了什么。

  坊间流传的是,其中有个被她‘抢’过心上人的富家太太,仇敌见面分外眼红,当是恶语相向,字字诛心。

  “我做过什么是我的事。”百合问:“你要怎样才不为难我的孩子?”

  “你去死。”

  富家太太轻飘飘地丢下这话:“不想害小孩遭殃,你死了不就好了?说不定我们还觉得小孩可怜,摊上你这个丢人的妈。”

  百合什么话不说。

  默不作声地回到家,打扫院落,洗衣晾被,哄孩子们出去玩。

  当天下午就死了,自杀。

  血流了大片大片,玫瑰去的时候她还有气儿,血淋淋地握住她,只说了三个字:“我真悔——”

  悔什么?

  爱,成婚,生子,自杀?

  她悔得什么,终是不得而知。

  沈音之更猜不到。

  玫瑰百合搬走了,隔壁住进别的人,她全是道听途说的。

  直到年满十四岁,为了登台做准备。她得以走出小房间,完事儿逛了逛阳光明媚的百乐门,在偏角处不期然地看到一个女人。

  细瘦如柳条的身子依着窗扉,灰色的卷发如藤蔓般蜿蜒而下。

  她有些老了,眼睛,皮肤留下点儿松弛的痕迹,遮不住骨子里的风情万种。

  “现在什么季节了?”

  她双目寡淡无光,没有归处,过会儿叹气:“还是冬天啊,看来春天不会来了。”

  那时沈音之就站在走廊边。

  转头便是雅致春风卷花瓣,漫天纷飞,柔情万物的景色,那人视若无睹。

  她就是玫瑰。

  死在几年后的夏天里,没有瞎,死前依旧在说:“我盼着春天呢,春天怎么就不来了?”

  没人在意她的疯言疯语,除了沈音之。

  她晓得是什么摧毁了她。

  ——爱。

  问题来了。

  #人做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爱?

  #突然被爱怎么办,有没有一键屏蔽的功能?

  #怎样帮助我的商业伙伴摆脱爱情,脱离苦海,以此长久保证公平,公正,稳定的合作关系?

  以及:说不定不是爱,搞不好弄错了,怎么解开这个误会?

  沈音之起劲儿运转着大脑苦苦思索,但思维被某人打断。

  原因无他——

  他亲她!

  又亲她!!

  头顶烟花看着看着,突然就低头亲她,好像根本没有原因,没有声音,这不亲得稀里糊涂莫名其妙嘛!

  像猫肉垫似的软绵绵,在脸边玩游戏似的,来来去去亲个没完,非常痒。

  “你看烟花,别亲我。”

  她忍不住一手推开,脱口而出:“我想事儿呢。”

  “想什么?”沈琛冷不防捉住她的手,又亲了亲指尖,“在想怎么跑?”

  “......”

  我不是,我没有,你看你被爱情搞得——

  多疑!

  沈音之投来复杂且嫌弃的眼神,沈琛落着眼,视而不见。

  下巴靠在她肩上,指腹沿掌心脉络细细摩挲,玩味道:“光你自己跑不了。”

  “就像当初沈晶晶放你走,但我知道,以你的能耐躲不了这么久,肯定还有人接应,给你出主意。”

  “会是谁呢?”

  他侧目过来,语速折磨人的慢:“苏井里,还是,林朝雾?

  ?!

  这是要找他们秋后算账的意思么?

  还是现在就下手免得她故技重施?

  “不是他们。”她死鸭子嘴硬,“那时候我都不知道二狗子在哪里。而且林朝雾是我新认识的朋友,你讲她干什么?”

  沈琛不眨眼地看着她,那眼神过分的深,过分的静。

  沈音之又生出那种感觉,在他面前好像一张薄又透的白纸,很容易被看透,更容易被撕碎。

  “看来是林朝雾。”

  不知道他怎么得出的结论,心跳不禁漏掉两拍。

  她张了张嘴,想辩解,又担心越抹越黑反而害了好姐妹,思来想去仅仅出口一声叹息。

  哎。

  七十级根本斗不过九十级,她讨厌作弊的游戏,必败局不好玩。

  见她这个反应,沈琛加了几分力气捏住手:“被我说中了?”

  “我根本没在想逃跑,你自己想七想八别诬陷我。”

  沈音之气哼哼地抽回手。

  他微微挑眉:“不跑了?”

  “才没有。”

  说谎要挨指责,哄你又不高兴。

  沈音之做人好难,索性实话实说:“只是有别的事情更重要,我在想那个事情,现在没有脑子想逃跑,也没有空理你,所以——”

  想了想,再板起脸,挥挥手敷衍道:“别打搅我,自己玩去。”

  说完她自己捂着嘴巴笑。

  因为以前沈琛经常对她说这种话,威风得不得了,一幅‘我没空搭理你这个小鬼头’的架势。

  现在轮到她,抬高下巴,就成了‘不好意思,小鬼头没空搭理你个多疑大魔王’的傲慢。

  学了个十成七。

  颇有些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笨拙。

  沈琛含糊依稀的笑声,似轻柔羽毛落在耳边。

  有什么好笑?

  沈音之转了转眼珠,猛然想起红姨说过:“男人爱你的时候,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,他就觉着你可爱,看你就想笑。”

  我的祖宗老天爷呀。

  “别笑别笑了,打住,停!”

  她急火火伸手,反复想抹平他嘴角的弧度。

  沈琛任她作怪,又问:“所以你想完更重要的事,还是要跑?”

  沈音之不答,机灵地保持沉默以免留下罪证。

  传染似的,他也意味不明地沉默会儿,问:“为什么?”

  “上次我要杀你,你跑,到了现在,为什么还要跑?”

  “难道。”

  顿了顿,语气很散漫:“就因为我要爱你,这也不行?”

  爱你???

  爱你!!!

  他说出来了!

  竟然当着她的面说了这种话!!

  话音落下,沈音之顿时如炸毛的猫,受惊的小动物,两只眼睛睁得浑圆警惕,仿佛看着持枪的猎人。

  “你不是猜到了么?”沈琛淡然。

  “那你!”她超震惊,超小声:“那你也不能说!为什么要说出来?而且太大声了!”

  这反应。

  好像他说了个鬼故事。

  “大声么?”

  “大声。”

  沈音之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。

  百香门里不谈爱,撑死了有人小心翼翼找个僻静处,关上门,小心翼翼问:“我好像爱上了,怎么办?”

  活像身染脏病,脸色苍白:“我好像染上了,怎么办?”

  除了逢场作戏哄老板开心,谁敢正大光明讲这个词啊?

  ——百香门外沈琛当然除外。

  不光讲一次,瞧着小孩咋咋唬唬的反应挺有意思,还恶趣味回味起往昔。

  “怎么,不是你说的么,天天看不到我就想我,太爱我了怎么——”

  “别说!”沈音之眼疾手快地捂住他嘴巴,又眼疾手快地收回来,摇头又摇头,“这不一样。”

  “哪里不一样?”

  她哪里说得清楚,就耍赖:“我不告诉你,你自己想。”

  擅自作主:“你想你的事情,我想我的事情,现在开始谁都不打扰谁。”

  沈音之把两只手全藏进披肩里,侧头,以此避免他又乱七八糟亲,竭尽全力的回忆,红姨还说过什么来着?

  男人爱你就给你花钱。

  男人爱你就——

  脑筋打结没能想个所以然出来,沈琛又使新花招。

  揉揉耳垂,又捏捏,轻一下重一下,闹得外头空气都变得黏糊糊,热烘烘。

  “你别捣乱。”

  沈音之皱眉抗议,他湿热的舌尖又缠上来。

  她颤了颤,被刺激得全想起来了。

  男人爱你就喜欢缠着你。

  男人爱你就喜欢亲亲抱抱又舔舔咬咬。

  红姨曾经笑道:“哈巴狗遇上肉骨头似的,高兴不高兴反正不讲人的道理,脾气摸不着边,你都不必把他当作人看。”

  啊。

  全部对得上,怎么才想起来呢?

  沈音之饱受打击,精神劲儿一下消失了,抿着嘴巴往地上蹦。

  “不看烟花了?”沈琛拉住。

  “不看了。”

  她心不在焉,随便找借口:“我要睡觉了,睡觉。”

  沈琛没放手,慢悠悠来了句:“我陪你?”

  !!!!!!

  红姨鉴定爱情之终极批语:男人不爱你可能不想睡你,但男人爱你,绝对超级想睡你!

  “不要!”

  沈音之一个激灵,撒腿就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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